可以
广西的合作医疗在广东 可以 使用,但具体报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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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广西的合作医疗在广东住院是可以报销的,但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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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续 :报销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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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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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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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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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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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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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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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手续(如有)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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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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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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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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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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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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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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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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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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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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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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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 转诊证明 :如果需要在广东的上级医院治疗,建议先办理转诊证明,然后携带相关凭证回广西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广西的合作医疗在广东住院是可以报销的,但门诊费用不能报销,且报销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好转诊手续,以便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