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院备案和不备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就医结算方式
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时,只要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凭证,直接在就医地进行医保结算,无需再返回参保地报销。
不备案:一般情况下,未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后,需要自己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回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流程较为繁琐,报销时间也会相对较长。
报销比例
备案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住院报销比例通常与参保地相同;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备案后,住院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降低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住院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降低20个百分点。
不备案:未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就医,其报销比例可能会比备案后的参保人员低。例如,在嘉兴市本级,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直接市域外就医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20%后,统一按三级医疗机构比例报销。
就医管理
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其就医行为受到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双重管理。参保地医保部门可以更好地掌握参保人员的就医情况,进行费用审核和监管;就医地的医疗机构也会按照当地医保规定为备案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不备案:未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其就医信息难以及时准确地反馈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可能导致就医管理和服务的缺失,同时也增加了医保基金监管的难度。
政策支持
备案后:参保人员备案后,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异地就医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政策等。
不备案:未备案的参保人员可能无法充分享受到这些政策支持,导致在异地就医时面临更多的不便和限制。
综上所述,异地住院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就医结算、报销比例、就医管理等方面都能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和保障,而未备案则可能会面临报销比例降低、结算流程繁琐等问题。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前,尽量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