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可以异地跨省报销,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
线上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备案。例如,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备案。
线下备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备案。例如,重庆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区县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备案。
备案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后,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与结算
异地直接结算: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系统自动结算。
手工报销:如果在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手工报销所需材料包括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就医备案证明等。
报销比例
转诊就医:转诊就医省内自付10%,省外自付15%,后按原比例报销。
未转诊就医: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未按规定办理异地手续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方案法规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方案审核结算。
异地居住:异地有居住证的按照45%报销,无居住证明按35%报销。
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就医地管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执行。
材料保管:妥善保管好所有医疗费用票据和相关资料,以便报销时使用。
如果你对报销流程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国家医保服务热线12393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