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龄和身份不同而异
军队退休人员的医疗报销比例根据 工龄 和 身份 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
-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 :
- 因病住院的医疗药费报销100%。
- 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 :
- 因病住院的医疗药费报销100%。
-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 :
- 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
- 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 :
- 医疗报销费用比例为85%。
- 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到21年以下 :
- 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
- 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 :
- 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 退职职工 :
- 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5%。
- 住院床铺费 :
- 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这些规定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退休人员在就医时,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