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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东莞的社保 可以实现互通 ,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 申请出具参保凭证 :
-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
- 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 :
- 向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并在就职后由新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缴费。申请时需出具原来的参保凭证和转续申请表。
- 审核转续申请 :
- 新社保工作机构会审核转续申请表是否符合转续条件,所需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 合并社保账户 :
- 如果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深圳和东莞的社保可以合并在一起。如果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深圳社保缴纳时间较长(至少十年以上),可以将东莞社保合并到深圳社保。
- 异地就医 :
- 深圳的社保卡在东莞不能直接使用,但可以按照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处理,即先使用现金支付,再回到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手续。
- 门诊就医结算 :
- 深圳一档社保参保人可以在东莞的7家试点医院实现门诊异地直接结算,但二档和三档暂不支持。
- 查询社保使用范围 :
- 可以通过深圳和东莞社保局的官方网站、社保查询手机客户端或拨打咨询电话来查询社保的使用范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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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 :在转移社保关系前,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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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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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关凭证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缴费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