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的监护人确定方式如下:
-
配偶 :首先由患者的配偶担任监护人。
-
父母或子女 :若无配偶,则依次由患者的父母或成年子女担任监护人。
-
其他近亲属 :如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包括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确定监护人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对于未成年的精神病人,依法由父母担任监护人。
如果存在监护权争议,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的监护人一般为配偶,若无配偶,则依次为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相关机构同意并可能需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