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30年,女性25年
东莞社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 养老保险 :
-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医疗保险 :
- 男性累计缴费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缴费不少于25年,且在东莞统筹地区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的退休人员,可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
- 退休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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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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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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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人岗位工作的按50周岁办理退休;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按55周岁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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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55周岁办理退休(曾以职工身份参保的50周岁办理退休)。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因病提前退休 :
-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趸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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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延缴条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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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户籍,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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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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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延缴人员。
-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 :
- 需在本省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且东莞作为最后参保地。
这些规定确保了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同时也为不同情况下的参保人提供了灵活的缴费和退休选择。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规划社保缴费,以确保退休后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