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门诊慢特病费用
直接结算: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已有地区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病毒性肝炎等10个大类的跨省直接结算。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
手工报销:如果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未能在就医地直接刷卡结算,或者尚未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参保人员可回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普通门诊费用
直接结算:如果就医的定点医院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那么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等,并告知定点机构享受异地门诊待遇。
手工报销:如果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或者因其他原因未能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综上所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报销方式和范围取决于具体的病种以及就医地医疗机构是否开通了相关结算服务。建议在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就医地医疗机构的联网情况,以确保能够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