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省外就医是可以报销的,但报销政策因地区而异,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以下是不同地区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安徽省芜湖市
起付线: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报销比例: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按照50%核报(保底比例25%)。
河北省
起付线: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
报销比例: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45%。
一般情况
办理转诊备案: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未办理转诊备案: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未按规定办理异地手续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报销流程
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就医: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出院报销: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