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职工医保对血透费用的报销政策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规定:
湖南省
自2024年7月1日起,湖南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对象,在全省范围内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门诊待遇统一实行按月度定额医保结算,定额医保结算标准内不设起付线,不设先行自付,不区分在职退休,职工医保报销90%,职工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
商洛市
商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终末期肾脏病透析医保按病种结算政策规定,对于体外透析(血液透析)的费用,在三级医院费用限额为500元/次,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定额支付85%即425元,患者在限额内按比例据实自付15%即≤75元;在二级医院费用限额为480元/次,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定额支付90%即432元,患者在限额内按比例据实自付10%即≤48元。
一般情况
门诊报销:通常职工医保的血透门诊报销比例较高,一般在80%至90%之间。例如,一些地区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门诊进行血透治疗,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可按90%的比例报销。
住院报销:住院期间的血透费用,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一般在80%至95%左右。具体比例会因地区、医院等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比如在某些地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医院住院期间进行血透治疗,医保报销比例可能为85%左右,而在二级医院可能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