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的,不过具体的报销政策会根据医保类型(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地区以及门诊的性质(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有所不同。以下是门诊报销的一些常见情况:
普通门诊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350元。
职工医保: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例如,在深圳,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在选定的社康机构看普通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报销75%。
门诊慢特病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例如,湖北省将原定14类门诊慢特病扩大到37类,参保患者在办理相应门诊慢特病资格认证后,可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店就医购药的费用按政策规定报销。
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报销额度与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分别计算,报销比例根据病种有所不同。例如,深圳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患有糖尿病,在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市内社康就医,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报销90%。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对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报销限额在普通门诊的基础上,根据患病情况,增加一定报销额度。
职工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也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
其他门诊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部分地区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费用。
“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报销:一些地区将“双通道”药品和“单独支付”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群众可以在医院和药店两个渠道购买这些药品,医保按规定予以报销。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线、报销限额等细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通过医保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