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医疗过错发生时,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在患者受损害时,如果存在过错,包括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遗失或篡改病历资料等情形,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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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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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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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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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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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住宿费、误工损失费和交通费等。
因此,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并且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