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后医保已报销的医疗费,对方保险公司仍需全额赔付,但需退还医保垫付款项或由医保机构直接向责任方追偿。核心原则是禁止双重获利,侵权责任不因社保报销而减免,最终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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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法院普遍判决支持侵权方赔偿全部医疗费(含已报销部分),再通过退还或追偿机制平衡各方权益。 -
保险赔付顺序
交强险优先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付。若责任方未投保或保额不足,剩余费用由侵权人自行承担。医保报销与否不影响保险公司的法定赔付义务。 -
操作注意事项
- 受害人需保留医疗费原始凭证,避免因票据缺失影响索赔。
- 主动向医保机构备案第三方责任,配合后续追偿程序。
- 若保险公司拒赔已报销部分,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司法实践中败诉风险较高。
- 风险提示
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保报销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协商赔偿时应明确条款,避免因退还机制不清晰引发纠纷。
正确处理此类问题需兼顾法律程序与社保规则,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医保机构,确保权益最大化且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