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青岛中医侯静案的重审结果终于出炉。侯元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侯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侯雷、肖培臻、付松杰分别被判处二年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累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超过了原一审的总和。
重审判决书中提到的具体证据包括:
-
证人张某珊、苏某忠、薛某等30余人的证言和辨认笔录
-
微信聊天记录
-
病历及转账记录截图
这些证据显示,这些证人要么是癌症患者,要么是患者家属,他们分别患有肺癌、直肠癌、胆管癌、肝癌、胃癌、胰腺癌、宫颈癌、淋巴癌等疾病,部分患者被诊断为癌症晚期,部分患者接受过手术治疗。侯元祥和侯静向他们销售了自命名为“抗癌1号”和“抗癌2号”的中药制剂,部分患者服药后病情加重,并出现腹泻、呕吐、头晕、无力等不良反应。
侯元祥在庭前会议中明确表示希望案件公开审理,并在全网直播,他本人决不会在私下认罪认错,要求律师作无罪辩护。律师事后反馈也印证了这一点,侯元祥已经准备好坚持到12月20日,继续与黄岛公检法斗争到底。
尽管侯元祥和家人都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表示不服判决,但他们决定继续上诉。根据司法流程,青岛中院打回重审后,侯家人可以再次向青岛中院提起上诉。
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涉及到民间中医的身份认定、传统中医理念与现代法律的碰撞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