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572-2015
透析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并达到 《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YY 0572-2015 的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 生物污染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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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用水中的细菌总数应≤100 CFU/ml,细菌总数>50 CFU/ml时应给予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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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用水中的内毒素含量应≤0.25 EU/ml,内毒素含量>0.125 EU/ml时应给予干预。
- 化学污染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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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用水中的化学污染物如铝、总氯、铜、氟化物、铅、盐酸盐(氮)、硫酸盐、锌等均有严格限制,以确保透析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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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导率:纯化水和超纯水的电导率有具体要求,如超纯水的电阻率应大于16 Ω·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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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对多种重金属有严格限制。
- 监测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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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总数和内毒素含量应每月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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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污染物的监测频率根据具体标准而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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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用水处理设备与管理规范,包括软水器出水硬度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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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用水中的化学污染物浓度需要定期检测,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限值。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透析用水的质量和安全,从而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治疗效果。建议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并定期对透析用水进行检测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