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青岛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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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 :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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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 :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2%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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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 :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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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按照本人月养老金的4.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记入额低于80元的按80元记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记入额低于90元的按90元记入。
这些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