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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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需要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备案,或者提交必要的材料如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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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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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无需个人垫付医保报销费用,也无需再回参保地报销。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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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结算的处理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就医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若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发生的就医费用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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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跨省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因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而言,其比例在70%至95%之间。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就医地的医保政策以及参保地的医保政策等因素综合权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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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及药品的报销 :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贵重药品报销比例为70%,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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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待遇 :未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临时外出就医待遇。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政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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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服务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查询异地就医相关信息和服务。
建议参保人员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详细了解并确认参保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