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的报销政策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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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 :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相关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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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后重新缴费 :断缴时间在三个月之内的,及时补缴后,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正常报销;超过三个月的,即使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但可以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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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 :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相关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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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后重新缴费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重新缴费时,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含缴费当月),只有等到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特殊情况 :
- 新生儿 :在出生后的90天内办理医保,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报销;若超过这个时间办理,医保待遇将从办理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
综上所述,青岛医保的报销政策因参保类型和缴费情况而异。一般来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可以享受报销待遇,但断缴后的重新缴费可能需要等待3个月才能生效。对于新生儿,建议在出生后的90天内办理医保,以确保从出生之日起的医疗费用能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