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个人医疗保险的缴费始于 1998年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正式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财政、企业和个人的共同承担,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尽管1998年已经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个人医疗保险的缴费可能在此之前并未立即开始。根据资料,医保缴费从1999年开始。这可能是因为制度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宣传,或者是因为在1998年建立的制度在1999年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
因此,尽管1998年已经颁布了相关决定,但个人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可能从1999年才开始。这一信息得到了多个来源的确认,包括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因此可以认为1999年是个体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起始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