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合作医疗报销分为两种情况: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和 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适用人群: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
备案方式: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信息:需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并选择就医地的统筹区。
选择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住院就医不需要选择定点医院,但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就医需按规定选择定点医院。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
在就医时,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
就医地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进行费用结算,但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的规定。
手工报销
未能直接结算的情况:
如果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需在出院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
报销所需材料:
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门诊报销需提供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报销流程:
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至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其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再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定备案有效期限。
报销比例: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水平,具体降幅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急诊抢救: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跨省就医合作医疗的报销可以更加便捷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