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为 100元 。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单次门诊费用达到100元后,医保将开始报销。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起付标准可能会因为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患者在就医前咨询医保相关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此外,对于参保职工在本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院降低20%。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也有详细规定,例如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为60%,二级医院为70%,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为80%。
对于居民医保,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以及少年儿童年度最高支付600元,大学生支付比例为80%,暂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综上所述,青岛市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为100元,具体支付比例和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相关政策,以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