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时谎报自己没有乙肝 是不能获赔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外,《保险法》第十六条也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其健康状况,若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在某些情况下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乙肝病情是保险合同中如实告知义务的一部分,且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谎报这一情况,保险公司在发现真相后有权拒绝赔偿。此外,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乙肝病情,且这一隐瞒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同样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建议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所有与保险相关的健康信息,以避免因欺诈行为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无法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