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档案 不属于国家秘密 。以下是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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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保护 :精神病史属于个人隐私问题,在医院也属于保密资料,并不会纳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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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精神病档案不会被损毁、丢失或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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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记录保密 :精神病患者的病历记录包含敏感的健康信息,旨在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未经患者明确许可,未经授权的个人无权访问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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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保密措施 :在精神病医院看病的患者,其病历档案受到严格保密,需由患者的直系亲属携带患者身份证及自身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前往医院,进行登记并申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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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角度 :精神病档案的处理方式通常包括查询、更正和保密,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不得随意删除。
综上所述,精神病档案不属于国家秘密,受到法律和个人隐私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