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在成立之前隶属于深圳市宝安区。根据历史沿革,光明区在201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其管辖范围包括原宝安区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和马田街道。
历史背景
- 光明农场的起源:光明区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58年成立的光明农场,最初是广东省属的农牧业基地,后更名为“广东省光明华侨畜牧场”,负责供港农副产品。
- 行政隶属变化:
- 1979年,光明农场下放至深圳市管理。
- 1992年,宝安县分设为宝安、龙岗两区,公明镇归属宝安区。
- 2007年,光明新区成立,管辖光明、公明两个街道。
- 2018年,国务院批复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区随之撤销,光明区正式挂牌成立。
光明区的重要性
光明区如今是深圳市的重要区域,被定位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并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
通过这些历史变迁,光明区从传统的农牧业基地逐步发展为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的重要区域,体现了深圳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快速发展和区域协调推进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