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是深圳市下辖的一个行政区,其行政级别为正局级。以下是具体说明:
行政级别
光明区是深圳市的一个行政区,属于正局级建制。这一级别在深圳的特殊行政体系中对应其他地区的副厅级,介于正厅级和副厅级之间。特殊地位
深圳市作为副省级市,其区级行政单位(包括光明区)享有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光明区的正职领导(如区委书记、区长等)通常为副厅级干部,而副职为正处级干部。历史背景
光明区是深圳市最年轻的行政区之一,于2018年从原光明新区改设为行政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总面积156.1平方公里,下辖光明、公明、新湖、凤凰、玉塘、马田6个街道。
综上,光明区作为深圳市的行政区,其行政级别为正局级,这体现了深圳市作为副省级市在行政区划上的特殊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