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九四七医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为晋绥军区吕梁军区第一野战医院,有着悠久的革命历史和光荣的传统。医院在解放战争期间,如晋西南战役、延安保卫战和解放大西北等战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改编为二军野战医院,并随军挺进新疆,1954年正式命名为解放军第十二医院。
1960年,医院参与了藏北平叛和1962年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因其卓越的医疗服务,被誉为“高原红色医疗队”。在多次抗洪抢险和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中,医院均展现了显著的医疗支援能力。
1996年,解放军第十二医院被总后勤部评为“三级甲等医院”。2018年9月,随着军队改革的推进,医院改编为陆军第九四七医院,成为新疆军区总医院下属的一家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位于新疆喀什疏勒县阔纳巴扎路13院,占地面积宽敞,环境优美,配备了1.5T核磁共振、64排CT、数字化乳腺钼靶机、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数字胃肠机、高压氧舱、电子胃镜、直线加速器、关节镜、腹腔镜、体外碎石机等先进的大型医疗设备400余台(件),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
医院不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还注重医疗环境的改善,设有公寓式病房和花园式营区,并提供免费停车场。作为喀什地区、克州16县(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执行新疆自治区的收费标准,收费核算全程计算机控制,确保患者享受到透明、公正的就医服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医院血液内分泌科配备了多种检查治疗设备,并在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压病、血液病、心血管疾病、甲状腺疾病及各种关节炎的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