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二档医保参保人在深圳看门诊的报销政策如下:
1. 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参保人需在绑定的社康中心或14周岁以下居民可选择的一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就医。病情需要时,可经社康转诊到该社康的上级结算医院就医。
- 异地门诊:参保人可绑定一家异地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 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康):报销比例为75%。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 退休人员及60周岁及以上居民: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
- 国家谈判药品:费用直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受门诊限额制约。
3. 年度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为深圳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实施初期约为2333元),取消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最高报销120元的限制。
4. 注意事项
- 转诊要求: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异地就医:异地门诊需绑定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才能实现直接结算。
5. 额外提示
- 参保人应提前确认自己的绑定社康中心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以便享受报销待遇。
- 国家谈判药品费用直接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占用普通门诊统筹额度。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参考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深圳本地宝的相关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