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患者在医疗期内通常不能随意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因抑郁症需要治疗,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医疗期,并且在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员工患有抑郁症且不影响工作,用人单位通常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员工因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并且在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因此,如果抑郁症患者需要离职,建议首先咨询医生获取医疗证明,然后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公司的离职政策和程序,并按照公司规定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同时,建议保留所有与病情和治疗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