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内
异地就医出院后, 可以在1个月内 进行报销。具体流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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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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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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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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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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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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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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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此外,如果是因特殊情形(例如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则必须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再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异地就医报销时间一般在 6个月至1年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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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在出院后1个月内完成报销申请,以免错过报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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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销,建议及时与参保地医保中心联系,了解具体报销时限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