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七个主要制度:
- 门诊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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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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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师需认真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细致诊断、合理用药,态度和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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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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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厅应设立病人意见本及投诉箱,接受群众监督。
- 门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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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服务台负责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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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台人员需熟悉医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正确引导病人。
- 首诊负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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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师必须负责到底,杜绝“踢皮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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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或边抢救边转院,手续从简。
- 会诊制度 :
- 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院外会诊及外出会诊。
- 三级查房制度 :
- 涉及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的查房。
-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 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以便明确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
- 值班、交接班制度 :
- 规定值班医师和护士的职责,确保病人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医院门诊管理的框架,旨在提高门诊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优化患者就诊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