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0%
深圳市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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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输血费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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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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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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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深圳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深圳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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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支付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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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深圳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 门诊特定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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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起付线为1万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保障范围内的费用,累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部分可报销70%,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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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额度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保的时间挂钩。
- 困难人群 :
- 大病保险对深圳市医疗救助对象实施“一降一升一取消”的倾斜政策,起付线由1万元降低至2千元,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 :
- 普通的门诊最高报销80%,像恶性肿瘤等门诊大病最高报销90%。
- 住院费用 :
- 住院费用最高报销95%。
综上所述,深圳市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和参保时间有所不同,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5%。建议参保人在申请报销前,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官方网站,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