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生儿住院报销的医保比例如下: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报销比例为65%。
- 二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60%。
- 三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55%。
此外,还有一些额外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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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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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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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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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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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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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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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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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1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新生儿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建议家长在新生儿出生后尽快办理医保卡,以便能够及时享受这些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