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办理异地就医后,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实践,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享受门诊直接结算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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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参保人需要在参保地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并确保其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于长期跨省居住的人群,如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只需一次备案即可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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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凭证 :参保人员在进行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需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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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涵盖了普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谈判药结算和药店购药等多种就医类型。对于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备案后,其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无需返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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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病种 :目前,已有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实现了跨省直接结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参保人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后,即可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已开通该项服务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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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政策执行 :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当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
综上所述,办理异地就医后,参保人可以在就医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只需完成备案手续并携带有效凭证即可。这一政策为参保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避免了来回多次跑路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