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住院 通常情况下不能走医保 。以下是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解释: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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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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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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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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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在境外就医的。
其中,第二项明确指出,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在医保的支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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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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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综上所述,因被打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不能通过医保报销,因为这类费用属于侵权行为引发的补偿范畴,应由第三方承担。如果第三方未能承担相应责任或其身份无法确定,医保可以先行垫付,但之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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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因被打住院,建议尽快联系施害者或相关责任人,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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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施害者无法确定或无力承担,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是否可以通过医保基金先行垫付,但需注意后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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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建议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