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罗荫国窝案是广东省近年来规模最大的腐败案件之一,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立案查处61人(含省管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案件因涉案人数多、层级高、金额巨大,成为反腐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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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规模与处理结果
该窝案始于2009年,覆盖茂名系统105个部门,6个县区主要领导全部涉案。最终查处结果显示,24名省管干部和218名县处级干部被牵连,但实际立案61人,部分涉案人员因证据不足或情节较轻未被追责。值得注意的是,罗荫国本人供出100多名官员,但司法程序仅追究了部分人员。 -
核心人物与犯罪链条
罗荫国作为案件核心,其受贿行为贯穿18年,涉及干部提拔、工程招标等领域,直接或通过妻子收受63人贿赂。案件呈现“一查一串”特点,例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政法委书记倪俊雄等均因关联受贿落马,形成权力与利益交织的共罪结构。 -
案件遗留问题与后续影响
尽管官方通报处理了61人,但媒体报道称实际涉案240余人中约160人未受司法追究舆论对“选择性反腐”的质疑。2014年茂名政协主席冯立梅被查,显示该案影响持续发酵,部分漏网人员可能被重新调查。
此案警示权力监督的重要性,也反映出基层反腐的复杂性。公众可通过官方通报和权威媒体报道获取案件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