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范和搜索结果,辽宁省朝阳市的取暖时间安排如下:
一、常规供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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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每年 11月1日 开始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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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次年 3月31日 结束,共持续 5个月 。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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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朝阳市(除大连市)的法定供暖期为上述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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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可能性 :政府可能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调整,例如极端低温可能提前启动供暖,但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用户反馈问题
部分用户反映实际供热时间可能缩短,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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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户称11月1日开阀后前端暖气片无温度,或春节前一个月停止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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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用户提到室外温度不低于零下10度时仍可能停暖。
建议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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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官方渠道(如供热集团)核实当年具体供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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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检查家中供热设备,避免因管道问题影响取暖效果。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规定、用户反馈及历史数据,实际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