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清苑区近期的征地项目主要集中在南大冉一村和孙村乡北孙村,土地用途涵盖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补偿标准为139.5万元/公顷(约9.3万元/亩)至174万元/公顷(约11.6万元/亩),具体金额视土地质量及用途而定。
征地范围与用途
- 南大冉一村:征地面积为2.8807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 孙村乡北孙村:征地面积为0.9726公顷,其中农用地0.9726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用地。
补偿标准与方式
- 补偿金额: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39.5万元/公顷至174万元/公顷,青苗补偿1万元/亩,树木补偿2万元/亩。
- 补偿方式:采用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同时为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保费。
征地公告与期限
- 公告时间:南大冉一村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孙村乡北孙村公告期限为2025年2月28日至3月29日。
- 查询方式:公告可通过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社会保障措施
- 社保缴费: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为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保费。
- 异议反馈:若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必要时可申请听证。
提示
建议被征地农民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补偿登记,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如有疑问,可联系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