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政府相关通知及近年政策调整,夏季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一、当前执行标准(截至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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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安排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为 8:00-12:00 (上午)和 14:30-17:30 (下午),中午休息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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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高温天气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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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最高气温≥40℃时,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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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日最高气温<40℃时,累计露天作业时间≤6小时且高温时段(12:00-15:00)不得安排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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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日最高气温<37℃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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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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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 :曾执行过夏季作息调整(15:00-18:00),但自2016年起因征求各方意见后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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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有公开资料提到春秋季作息(8:30-12:00,14:30-17:30),但未明确提及夏季是否恢复调整,可能与政策变动有关。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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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单位可能根据实际需求微调作息时间,建议通过单位公告确认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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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性 :公共服务机构通常有明确公示,企业可能因业务性质灵活调整。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访问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或咨询当地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