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燃放
根据2025年枣庄市中区发布的烟花爆竹管控政策,结合搜索结果分析如下:
一、允许燃放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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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除夕夜 :全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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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一至初三 :全区域允许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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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元宵节) :全区域允许燃放。
二、禁止燃放的区域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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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禁放区域
包括东至东环路、西至西昌南路(含鹭鸣山庄)、南至S318、北至北安路等划定的地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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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禁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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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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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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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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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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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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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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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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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时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中考/高考期间及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时段全区域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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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违反规定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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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规范
烟花爆竹经营者需告知服务对象禁放规定,劝阻违规行为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特殊活动安排
市中区在1月14日、24日、28日举办了“福乐枣庄·烟火市中”贺年会活动,活动期间允许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建议 :燃放前需提前确认当地最新政策,遵守规定以确保安全与环保。